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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让充电比加油更方便?
导语: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扩大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开放。对此,代表委员们针对新能源汽车充电、排放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热点难点,探讨起不同解决路径的可能性。
3月9日,在政协小组讨论会上,北汽集团董事长徐和谊委员,为自家新能源汽车的推广难题寻求“药方”——“要让消费者接受新能源汽车,下一步必须车电(电池)分离。”但他困惑的是,“分离后,谁来做电池这个大生意呢?”
他把问题抛向了同一会场的国家电网公司董事长舒印彪委员。因为舒印彪委员在发言中曾提及,国电已建起全球最大的智慧车联网平台,目前涵盖超过10万个充电桩。但舒印彪委员也有自己的“力不从心”:让充电桩落户居民小区困难重重。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扩大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开放。对此,代表委员们针对新能源汽车充电、排放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热点难点,探讨起不同解决路径的可能性。
怎样让充电比加油更方便?
曾毓群委员来自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公司,他说:“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关键在电池技术和成本。”这一说法得到了多位委员的认同。徐和谊委员表示:“推广和普及新能源汽车,必须优先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的后顾之忧,只有让充电比加油更方便,才能促进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据徐和谊委员介绍,北汽在国内率先推出了“车电分离”模式,建设了100多个换电站,即新能源汽车没电以后,直接去换电池就可以了。“这种模式已经应用在我们绝大多数新能源出租车上”。但他坦承,进入私家车领域时,这种模式却卡在了商业模式的创新上。“电池约占整车价格的40%,没电后,消费者必须去换电池。如果换回来的是旧的,谁会愿意呢?”
针对这个问题,徐和谊委员想到了解决的办法。“车电必须分离,这样,消费者不必花那么多钱买车,也不必操心用什么电池。他们需要的只是一个能够更换电池的地方。”他认为,可以把加油站庞大的网络利用起来。“只需在角落开辟15至20平方米的空间,安装一个24尺的集装箱就可以了。”不用下车,2分30秒就能自动完成更换。
美好的设想需要落地。“加油站能解决充电网点不足的问题,但他们做不了电池的生意,这一块还要靠你们。”徐和谊委员向舒印彪委员喊话道。
新能源汽车何时能用上清洁能源?福州市人大代表建议:汽车充电桩 适度超前建
2018年,小排量乘用车购置税回到10%,而新能源汽车作为乘用车未来发展趋势,进入越来越多家庭的视野,但是充电桩覆盖率不足的问题成为榕城市民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一大困扰。在福州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郑书鸿等4位人大代表提出关于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的建议。
据悉,至2020年,福州市将建成固定充电桩及移动储能充电设施6万个,满足7.5万辆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
代表观点:加快建设汽车充电桩
郑书鸿代表表示,节能环保的新能源汽车如今越来越受到欢迎,福州市已经于2017年11月20日启用新能源汽车号牌,但是不少市民对以电动汽车为主的新能源汽车存有顾虑,最突出的问题是充电难。
据有关部门统计,城区共有新能源汽车4000多辆,而电动汽车有3000辆左右。在城区电动汽车中,公交车、共享汽车、物流车辆占了很高比例,私家车只有1000辆左右。
郑书鸿认为,福州市充电桩建设存在不少问题,根据福建省发改委提供的数据,截至2017年8月,福州城区可供日常使用的(除小区、公交站、物流场所专用的)公共充电桩有1300个左右,充电站点百来个,其中不少充电桩前变成了停车位。
郑佩祥代表表示,城区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建设进度慢、布点少且不合理、实际使用率低等问题,导致市民买电动汽车时有顾虑,直接影响电动汽车的推广使用。
代表建议:试点“智慧停车 充电一体化”
郑书鸿表示,福州适度超前建设充电桩,是电动汽车进一步推广的大前提,政府和企业应开展深度合作;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除了享受国家免征购置税外,地方财政也要适当对车辆购置和充电进行补贴。在市、区、县财政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停车费应减半收取,同时也可减半收取过路费和过桥费。
郑书鸿说,福州应利用城区道路停车位试点开展“智慧停车充电一体化”(深圳已试点);针对充电停车位被挤占的现象,交警等有关部门应加强巡查;在福州市项目规划建设中,应预留适当比例,建设充电设施和相应的停车位;在小区内设置充电桩,供电部门应给予便捷的安装手续,物业管理单位也应给予方便,而在改造老旧小区时,应预留充电桩电源和位置。
郑佩祥建议,政府应方便电力企业推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在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投资建设电动汽车充电站(桩),同步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模式示范。政府应出台政策,明确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站判定标准,以便电力企业确认充电设施经营企业是否符合电价优惠条件,减少充电设施经营企业投资成本,鼓励各类资本参与投资建设经营性集中式充电基础设施。此外,政府还应加大充电设施建设奖补力度。
未来展望:到2020年充电设施达6万个
日前,福州市已出台《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
其中明确,按照“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原则,将充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乡规划,充分考虑电力设施规划布局,去年底前完成充电桩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修编工作;将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优先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
培育发展充电服务领域优势龙头企业,形成开放、竞争的充电服务市场。电动汽车销售企业售车时,要在规划布局的地方随车按1∶1比例配装充电桩;在公共充电网络不完善的区域,按需配置移动储能充电车。去年底前累计建设150座以上充电站,覆盖全市高速公路干支线;到2020年,全市累计建成固定充电桩及移动储能充电设施6万个,以满足7.5万辆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执行用电优惠政策。允许新能源汽车充电项目采用箱式变电站的配电方式,供电公司按照适度超前原则做好相关电力基础网络改造和运行维护,不收取接网费用。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送接装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站用电,暂免收基本电费,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电度电价按大工业目录电价减半执行。
鼓励住宅区建设充电设施。个人在自用停车库、停车位,居住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在安全专业施工的前提下,不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另外,继续实施充电设施建设补贴政策。《方案》还提出,从2017年至2020年,推广新能源汽车数量每年占全市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2%、3%、4%、5%。到2020年,福州市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7.5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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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为推广新能源汽车建言献策,舒印彪委员的视角更多落在“新能源”二字上。他认为“车电分离”固然是一种方法,不过这种充电方式使用的能源大多是煤炭。“这样的汽车应该叫电动汽车,而不是新能源汽车”。在他看来,只有做到低碳清洁排放,才是新能源汽车未来的发展方向。
舒印彪委员的“妙方”是一车一桩进行智能充电。“充电桩自己判断用什么能源。比如在北方,后半夜风很大,它就选择用风能。此时电价是低谷电,一度0.3元,而高峰电要花费1~1.2元,消费者也能得到不少实惠。”
根据设想,这种智能充电桩还有一个功能,“储电后如果不用,可以在高峰时段把电卖给电网。也就是说,消费者完全可能在风很大的一个月里,充电不但不花钱还能赚钱。”听了介绍大家眼前一亮,纷纷讨论起来。
两会上,奇瑞汽车董事长尹同跃代表也提出了类似的建议。“调节峰谷用电政策,引导新能源汽车夜间储备电能,减少碳排放。”
美好的设想同样需要落地。在一番愉快的畅想之后,提起现实中的推广情况,舒印彪委员的语气突然有些沉重起来。“这一智能模块我们已经研发出来,但想干却感觉力不从心。”他说,即使公司掏钱进行小区电力增容,物业也经常加以阻拦。
充电桩安装难题如何解决?
广汽集团董事长曾庆洪代表表示,目前新能源汽车充电还存在两大制约因素。一是私人充电桩安装遭遇阻力。“物业单位对于消防安全、公共资源占用、收益情况等问题仍存在较多考虑,部分物业以安全、无政策文件为由不同意安装,或假借充电桩安装向车主收取高昂安装费用,降低了私人客户对电动汽车的满意度。”二是充电设施平台尚未互联互通,充电设施运营维护管理不足。曾庆洪代表表示,当前国内充电设施平台及App高达数十个,未形成统一查桩、用桩、支付平台,往往车主下载多个充电App,仍未能解决充电焦虑问题。
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国累计建成公共充电桩21.4万个。这一数字,距离我国提出的2020年新增480万个充电桩(满足全国5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的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
针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场地难、扩容难、协调难、管理难”等问题,徐和谊委员建议,动态规划和布局充电设施建设蓝图;加快充电运营服务费用规范化及后台结算系统联通;对充换电的新业态给予政策支持,包括场地报批、资金支持等。
长城汽车总裁王凤英代表则建议,清查不合理的地方准入制度或备案制度,努力构建统一的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鼓励地方政府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改造老旧小区电力容量不足、布置充电桩产生的工程改建成本等,为充电桩进小区扫清障碍。